时速评论|法院4.2元拍卖一瓶雪碧,是在浪费司法资源吗
2024-09-24 10:04:57 来源:时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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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预告信息截图
起拍价4.2元,市场价6元,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9月22日,江苏盐城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拍卖信息,很多人对这样的小物件参与拍卖感到惊讶,有些网友认为此举浪费司法资源。
据报道,这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法人,被执行人陈先生称目前企业已破产,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
起拍价4.2元的一瓶雪碧,究竟有没有拍卖价值,是在浪费司法资源吗?
报道显示,大丰区人民法院在以往拍卖中,曾成功拍卖过5元的体重秤、4.08元的过期玻璃水、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均为价廉的小物件,而且这些拍卖品因过于价廉,只支持自提,不提供邮寄。
首先,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扣的物品有大有小,价值有高有低,查扣清单上的物品都要有交代,大小都不放过,能拍卖的尽量拍卖,做到颗粒归仓,是在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其次,网络司法拍卖中,拍卖相关人并不用向交易平台支付相关费用,零佣金的模式为小物件的拍卖创造了条件,而且这类小物件可以不用检验,能节省一大部分拍卖成本费。
法院4.2元拍卖一瓶雪碧,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执行工作中,有价值的小物品也不会放过,是执行难的侧写,也是法院认真履职的应有之义,无可非议,也谈不上浪费司法资源。相比赢了官司执行不了,拿不到钱,法院不畏烦琐4.2元拍卖一瓶雪碧的精神,值得点赞。
事实上,类似的小物件拍卖并不少见。河南焦作一家法院曾拍卖过一包手帕纸,起拍价1.8元,以2.8元成交。在2017年,卢氏县人民法院以3元的成交价分别拍卖了2盒创可贴,以5元的成交价分别拍卖了2包板蓝根。
维护程序正义的任何努力,都是值得肯定的。(时速新闻评论员 安多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