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评论|电单车多次交通违法影响征信?立法者不妨多听听基层的声音

2024-09-05 16:03:02 来源:时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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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据《征求意见稿》,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十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达到一定次数,或将影响征信,是今天网上的一个热点话题。

这个管理规定是一份征求意见稿,广大网友在新闻评论区发表了大量言论,立法者不妨多看看来自基层的交通参与者的建议和观点,先行在网上收集部分非正式意见。

人们越是热烈讨论的,说明和切身利益关切度越高,立法者应该重视这部分人群的声音。

提到征信,人们一般理解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其实国内的信用体系还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部分地方的信用信息系统。这些系统有一个共同特征:信用信息的归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审慎的原则。

所谓审慎,指的是做出决策之前要仔细考虑和权衡各种情况、可能性和后果。

其实,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已由《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范,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在该条例中均有处罚条款。在此情况下,“受到十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广州市公共信用管理关系”是否涉嫌重复“变相处罚”?另外,机动车驾驶人并无相关规定,是否涉嫌区别对待?

信用系统是用来守底线的,但并不意味着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的数据都可以往里面装。

前些年,有过国家卫健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个别地方有过不做核酸检测的个人将被纳入征信系统,有过欠通话费、取暖费的将被纳入征信系统的种种新闻,有的没有推进,有的不了了之。以至于网友戏谑“征信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根本没有考虑征信的权威性和稀缺性。

我们认为,越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出台时越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权衡各种利弊、审慎出台,前述没有推进的种种新闻,当地立法者也不妨借鉴一下。(时速新闻评论员 安多鱼)

编辑:苗家乐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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