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评论 | 人生如果从“假如”重新开始

2024-06-01 18:59:50 来源:时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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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果从“假如”重新开始

时速评论员 安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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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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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截图

5月20日,大连警方通报了两天前发生的一起120救护车和小型轿车碰撞事故:事故致救护车上1名工作人员当场死亡,1名患者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120救护车驾驶员受伤。经检测,排除双方驾驶员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这是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案发后很快登上媒体热搜榜,上榜原因是事故一方为救护车,而且正在执行紧急任务,而且闯红灯时发生了事故。

新闻评论区的网友也正是围绕这三点相互“教做人”和辩论。

有新闻媒体请专业律师评价事故的责任分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救护车作为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律师特别强调:“这并不意味着救护车可以完全无视交通规则,救护车驾驶员仍需确保在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行驶。”

“在判决事故责任时,需要考虑双方机动车驾驶人在本次事故发生时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和程度。”

“比如救护车是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采取了如开启警报器、标志灯具等必要安全措施,以及对方驾驶员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和时间采取避让措施。”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警方仍在调查,律师也句句切中要害,但现在还不是谈结果的时候,本文想谈一下“假如”。

假如轿车通过路口时把速度降下来观察通过,即使前方是绿灯;

假如救护车通过路口时把速度降下来观察通过,即使不受前方是红灯的约束;

假如车上的那位病患没有拨打120……

我想如果可以,事故中的各方都希望人生从“假如”的那一刻重新开始。而事实上,“假如”只是时间上不可能的回溯,现场却无比惨烈让人无比痛心。

在有两个结果可以选择时,所有人都是避害趋利的。本案中,救护车为了实现救助价值的最大化牺牲了部分自身以及社会车辆的安全权益,其前提是不发生交通事故。为了加强不发生交通事故的预期,救护车配置并开启警报器、标志灯具等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寄希望对方驾驶员能够看到听到警报器具并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采取措施。

在本案中,这些措施的效果评价为零。

从救护车一方来看,这是一场“结果无价值”的任务。这不是刑法学上的“结果无价值”,而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救护车没有抵达医院,救护无结果。同时这也不是《拯救大兵瑞恩》中的那种拯救,电影中的不惜代价的拯救体现了一种国家精神,而本案是一场意外,救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戛然而止。

在警方的责任认定结果公布之前,任何揣测以及附加在其上的争论都没有意义。新闻事实之外,希望每一场意外都能从“假如”那一刻停止,人生可以从“假如”重新开始。

编辑:张栋梁
责任编辑:尚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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